来源: 福建日报
时间:2022-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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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17日政协第十二届福建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陈乃龙同志任福建省政协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主任;翁伟强、曾艳华同志任福建省政协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刘建宁同志不再担任福建省政协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主任职务;李华、俞兆强同志不再担任福建省政协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陈乃龙同志任福建省政协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主任;
翁伟强、曾艳华同志任福建省政协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刘建宁同志不再担任福建省政协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主任职务;
李华、俞兆强同志不再担任福建省政协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